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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詞:林夕 
作曲:蔡政勳 
編曲:劉志遠

一九九五年 我們在機場的車站
你借我 而我不想歸還
那個背包 載滿 紀念品和患難
還有摩擦留下的圖案

你的背包 背到現在還沒爛
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
千金不換 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 我就為你保管
我的朋友 都說 它舊得很好看
遺憾是它已與你無關

你的背包 讓我走得好緩慢
終有一天陪著我腐爛
你的背包 對我沉重的審判
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昨晚開了電台,這首多年前的歌就這麼唱出來,先說,我對陳奕迅的歌沒好感,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兄妹那首歌,MV就這麼演出外遇情節還一副淒美樣,我知道是偏見是情緒,但,就這樣。回來背包,我真的很呆,這首歌(漫不經心的)聽了這麼多年,真的到昨天我才聽出背包的隱喻,以往我聽的背包是個實體,還想過背了六年半沾了汗的背包該成什麼破樣子。

不該是我的愛情,原來只是對方暫時善心出借,時光流逝對方早已不在意,但我卻一直背著對過去放不下,舉步維艱的往前,想念著的是過去的日子、過去的那個人,現在那個人早已不是當初的那人了,所以也沒人可還了。背著的就是一段遺憾,就是一個再也回不去了的想法;最近深深的體認,這樣背著,恐怕就會到入土的那天吧!倒不是難過或悲哀,有著一種了然,也許是個破滅,是個成長。

過去回不去,究竟執著的是什麼?也可能執著只是性格吧!與生俱來的,沒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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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傑小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